另设暗管排污企业120多万“买”了个教训

日期:2013.05.12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副篇名】如此严厉处罚,绍兴环保史上少见

【作者】 钱峰 李曜清

【关键词】 绍兴环保 

【地址】 地址1

【来源】 绍兴晚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本报讯5月8日,诸暨市环保局对诸暨征天印染厂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追缴偷排总量指标费112.5万元,昨天112.5万元偷排总量指标费已经到账。这也是绍兴地区迄今为止作出的对企业偷排行为的最高罚款。

今年4月下旬,诸暨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枫桥镇的征天印染厂经常偷排污水。4月22日,诸暨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突击检查,要求企业将污水入网窨井周围挖开,查验是否有私设的暗管。当日下午1点半,挖掘机到场,施工人员先将窨井挖开,挖起的窨井闸门看似关闭的,不存在直接向门前溪沟排放废水的可能。然而在向里挖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了另一个排污管口,企业辩解是别的企业以前设置的排污管。事实真是如此吗?环保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将厂里面的水排放一下,结果两根一大一小的管子同时出水。看到这种情形,企业管理人员哑口无言,低头承认私设暗管的事实。

诸暨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挺介绍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该企业已构成违法行为,而且情节非常严重,因此作出了罚款10万元、追缴偷排总量指标费112.5万元的处罚决定,以此来警示更多的企业规范管理、达标排放。据悉,企业偷排污水受到如此严厉处罚,在整个绍兴都少见。

目前,征天印染厂已按要求停产整顿,并立刻进行了整改,规范排污管道铺设,切断所有非法排污管道。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生产,清洁生产,担负起企业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记者从枫桥污水处理厂了解到,目前,枫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明显改观,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已处于正常范围。

绍兴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严管重罚是目前解决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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