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为官的俸禄】田3500亩,每月3200斤大米。

日期:2009.02.19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关键词】 王羲之 

【地址】 地址1

【来源】 今日嵊州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王羲之有7个儿子,家里还有乳母、役工等一大帮子人。要维持这么一大家子人的生计,而且辞官后要携家筑馆于剡之金庭,他有这个经济能力吗?这就要考证一下他为官时的收入了。

据史料载,晋时官员的俸禄低于东汉,仅为汉朝的三分之一。东晋时,彭泽县令陶渊明因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而解印缓去职。这“五斗米”就是他的俸禄,但这只是一天的俸禄,而不是一个月的收入。彭泽在今江西北部,想必是个小县,他领取的是汉朝低级县令俸禄的一半,每月米15斛。其时一斛为十斗,每天就是五斗,一斗合12斤。不过那时候的1斤,只合现在的0.4455市斤,所以陶渊明的这“五斗米”相当于今天的26.73市斤。他这个县令每月俸禄为801.9市斤米(数据参见翁礼华《财政·赋税·俸禄》一书)。参照这一标准,便可大体推算出王羲之的收入了。

汉时,郡太守(内史)的官秩为“二千石”,月俸为米120斛,到东晋时为汉时的一半,60斛,是县令的4倍。这就是说,王羲之每月的俸禄可达3200斤大米,每天有100多斤。王羲之从永和六年到十一年在会稽内史任上约5年左右,总收入可达白米20来万斤。当然并非全部发给实物,除米外,还有钱、绢、菜田、杂役等。此外,从西晋开始实行官吏占田制。规定一品官可占田50顷,每降一品减5顷。王羲之的官品按当时的职级应为四品,他可占田35顷(合3500亩),还有一批不需纳税的“荫户”为他种田。这些田里的出产相当一部分也是他的收入。另外尚有朝廷恩赏。住房由官府拨给,在今绍兴城南秦望山麓,晋太元年间,会稽郡守王荟以上右军故宅建嘉祥寺。根据当时的生活水准,王羲之的这些俸禄和待遇,除供他一家人日常开支外,即使再负担兰亭集会的费用,还是绰绰有余的。当时他还建有别业(这在当时是要经朝廷恩准的),地址在今绍兴蕺山南麓戒珠寺。就说明他的积蓄足以维持他归隐金庭后的生活。

【王羲之为官的俸禄】田3500亩,每月3200斤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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