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梁祝》剧本惹侵权纠纷 名家后人状告上海越剧院被驳回

日期:2010.11.2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关键词】 越剧 

【地址】 地址1

【来源】 法制日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本报上海11月23日电通讯员顾颖记者刘建已故著名越剧作家刘南薇的子女刘耕源、刘朝晖告上海越剧院、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等机构侵权案,今天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刘氏后人称,上海越剧院、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等被告在未经许可、也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使用刘南薇创作的《梁祝》剧本的数段唱段,侵害了刘南薇的署名权和刘氏后人的表演及获得报酬权。

一中院认为,在越剧舞台上,早在刘南薇开始从事越剧编导工作之前,《梁祝》就已成为不同剧团表演的传统剧目。如果他人使用的是早于刘南薇改编本的《梁祝》已有作品中的内容,自然不能认为侵犯了刘南薇的著作权。此外,刘氏后人也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说明刘南薇到底在哪些部分对越剧《梁祝》剧本具有创造性的贡献,因此更不能说明上海越剧院所用的唱词是使用了刘南薇的创作。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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