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修了又坏业主再摊维修费

日期:2014.03.12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副篇名】涵江区锦绣兰亭小区的业主拒绝缴交;莆田住建局表示,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关键词】 兰亭 

【地址】 地址1

【来源】 海峡都市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只有一部电梯能使用,给业主带来不便

N本报记者 谢丹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近日,莆田涵江区锦绣兰亭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小区的万州物业公司贴出公告,要求10号楼每位业主均摊206元维修电梯钢丝绳。但是,就在两个月前,同一个电梯,同样的损坏,业主已经每户均摊过171元进行维修。居民说,新换过的钢丝绳,怎么又断了。他们拒绝再次缴费。

电梯钢丝如麻绳刚修好又坏了

昨日记者来到涵江区锦绣兰亭小区,10号楼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5日,小区万州物业贴出公告,称电梯的钢丝绳断股及部分零件损坏,一共需要5800元维修费,让10号楼所有居民每户均摊171元,后来居民交了钱才修好。

但是,今年2月2日,万州物业再次贴出公告,称103梯电梯的钢丝绳又损坏,已停止使用,要求全楼住户每户均摊206元。这次业主都很纳闷,时隔两个来月,怎么才新换的钢丝绳又坏了?难道是麻绳?又要业主均摊,不交钱就不修。他们质疑当初买房时所有业主都按每平方米价格的1/100,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不使用?

业委会:公共维修基金申请手续太繁琐

小区业委会王主任告诉记者,小区电梯经常坏,因为小的损坏维修费低,为了尽快使用大家就均摊了,但是像8楼的一部电梯的电动机和钢丝绳都坏了,维修费太多,大家就不愿均摊,至今已经坏了4个月了。

业委会的俞先生说,去年10月24日去市住建局领了申请表格,其间多次到涵江住建局询问该准备哪些材料,今年1月27日将材料送到涵江住建局,前日又被告知材料不过关。

“我们10个人的业委会,都是60到70多岁的老人义务服务,材料申请太繁琐,已经弄了快半年了,还是一笔钱都没有领到。”70多岁的杨先生说。

万州物业公司主任唐女士说,10电梯这已经是第3次坏了,第一次物业垫了钱修好,但是这么多电梯需要维修,物业也垫不起,现在也在积极帮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申请下来后,业主可以凭缴费单据来领取垫付的维修费。

住建局:申请材料须完整

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材料完整齐全,是全国统一规定,为的是公共维修基金的安全合法使用。

莆田市住建局提醒,市民可以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咨询,也可以在莆田建设信息网查询,在网页“行政管理”项目里的“物业管理”一栏,可以查询“莆田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有所需申请材料的详细内容,也可拨打2680492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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