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鲁迅故里重建与文化保护

日期:2003.04.0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关键词】 鲁迅故里 

【地址】 地址1

【来源】 兰州晨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借助于物质载体,把一段不容忽略的历史与一种值得断承的精神较好地结合、还原——在鲁迅离开这个世界67年后,鲁迅故里重建,应看做文化幸事。

因不合时宜而被人形容为“穿着西装戴毡帽”的绍兴鲁迅纪念馆开始重建。这次重建不是“缝缝补补”,而是“全面开花”。近日看到消息,一项意在重现鲁迅笔下风情的工程已经启动。它利用鲁迅故里的历史遗存,营造清末民初的环境风貌,使之成为国内最大、最著名的鲁学文化旅游景区。

借助于物质载体,把一段不容忽略的历史与一种值得继承的精神较好地结合、还原———在鲁迅离开这个世界68年后,鲁迅故里重建,应看做文化幸事。

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另一则消息,那是遭舆论一致谴责的“东方佛都”的“造佛”新闻。在四川省乐山大佛文物保护区内,有人居然置法律于不顾,开山凿壁复制被阿富汗塔利班炸毁的巴米扬佛像。

一边是精雕细琢的历史人文景观的还原,一边是粗制滥造的“借佛生财”;一边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文化遗迹的保护性开发,一边是以单纯谋求商业利润为目的的文化戕害。对比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文化保护工作中的鱼龙混杂。

文化宛若动植物,也有生命。鲁迅故里是幸运的,虽然借助的是商业运作,但它毕竟获得再生。乐山大佛也算是幸运的,在社会舆论的批评声里,“东方佛都”的“造佛”行为终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然而,那些如小草一样散落在各地角落,被忽视甚至被破坏,面临着自生自灭命运的一些文化遗迹,它们期待的幸运之日何时才会来临?

提及文化保护,牵涉到一个社会公众文化责任意识的问题。当今社会,如冯骥才一样勇负重任、为文化保护积极行动的人士还是太少。尚有甚众群体,如缺乏环境危机意识一样,认识不到文化保护责任的重大,从而持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更有甚者,如“东方佛都”的“造佛”之类,对文化遗迹做掠夺式开发,催促着灿烂花朵的早日凋零。

加强文化保护,至少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条是纯粹基于公益性质的保护之路。它需要具有较高素质、富于文化忧患意识的仁人志士的不懈努力,同时离不开国家有关部门的适时引导、扶持,乃至直接插手;还有一条,就是将文化保护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走相辅相成之路。鲁迅故里的重建应该看做一个典型例子。

加强文化保护离不开良好的人文环境依托。其中,完善法制建设是文化保护的一个有力保障。相信随着各项文化立法的完备,我国的文化保护水平会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此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也是一个必备条件。国家有关部门切实重视了文化保护,社会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了,文化责任意识增强了,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也就有了愈益良好的环境。

鲁迅故里重建,如媒体所评论的:“如果鲁迅先生地下有知,后人这样的纪念是会令他感到欣慰的。”我想,如果文化遗迹皆有灵性,当它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世人在文化保护方面的努力时,也该感到欣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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