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 赵玲

【刊名】浙江人大·公报版

【关键词】 曹娥江流域 环境保护条例 绍兴市 浙江省 水环境保护 草案初稿 流域面积 建立健全 河道采砂 环境保护工作

【资助项】

【摘要】乐江、黄泽江、小舜江等主要支流。干流全长197公里。流域面积6080平方公里,其中绍兴市境内面积5169平方公里,占绍兴市总面积的62.6%。曹娥江是绍兴人民的母亲河,孕育了几千年的古越文明。但是近些年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流域内无序开发、工农业生产污染、河道采砂洗砂、水土流失等现象较为突出,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形成威胁。特别是因浙东引水工程等需要建设曹娥江河口大闸枢纽工程并蓄水以后,曹娥江从原来的入海潮汐河流变成了一条内河,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而曹娥江干流作为浙东引水的水源和通道又必须保证引水的质量,因此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护和改善曹娥江生态环境,保障曹娥江流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也为了保证浙东引水工程的顺利实施,使曹娥江能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资源保障作用,有必要对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制定专门的法规。

【年份】2010

【期号】第5期

【全文挂接】 读秀挂接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