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政府追授何毓哲县长特别奖

日期:2014.04.09 点击数:21

【类型】报纸

【关键词】 绍兴日报 

【地址】 地址1

【来源】 绍兴日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曹连荣 梁锋

本报讯 一个叫何毓哲的女孩走了,她的父母作出了一个大爱的举动——捐出女儿器官,挽救他人生命。此举感动山城新昌(本报2月25日、3月7日、3月27日曾作报道)。4月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决定追授何毓哲同学县长特别奖,并奖励人民币2万元。 

今年2月9日,13岁的新昌女孩何毓哲被确诊患了脑胶质瘤,回天无力。2月23日,女孩父母作出艰难决定:捐献女儿器官,挽救他人生命。当晚7点,何毓哲被推进手术室,一个半小时后,医生取出相关器官,随即送往杭州。

三名得到捐献的重症患者均于第一时间在杭州的浙一医院接受了移植手术。

4月3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决定追授何毓哲同学县长特别奖,并奖励人民币2万元。

“何毓哲父母的大爱之举让新昌市民肃然起敬,也推动了新昌县精神文明建设。”新昌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晓岚告诉记者,“短短一个月时间,到新昌县红十字会申请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手续的就有5例,是前4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总数的三分之一。”张晓岚介绍,这还不包括近20位来电表达捐献人体器官意向的市民。

为了表达对何毓哲的敬意,清明节期间,何毓哲的老师、同学、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还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来到何毓哲安葬地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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