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市级部门(单位)正职2013年度履职报告

日期:2014.01.08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关键词】 绍兴晚报 

【地址】 地址1

【来源】 绍兴晚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干部更好地履职担当、激情干事、务实为民,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2013年度按照“承诺公开、实绩公示、社会公议、结果公告”的方法和步骤,对49个市级部门(单位)试行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在进入社会公议阶段之际,现将49个市级部门(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2013年度履职报告在市级新闻媒体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和评议。

绍兴市领导干部社会化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傅陆平履职报告

1.积极谋划发展思路。完成“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实施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梳理整合《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按季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对策举措;开展绍兴市如何率先实现“四翻番”、新形势下如何接轨上海、绍兴中心城市产业布局等36只重点课题调研,有13只得到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不少已转化为决策成果。

2.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编制实施年度投资推进计划,制订实施意见,出台考核办法和督查机制,按季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预计全年完成有效投资2030亿元,增长18%,超额完成2000亿的目标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制订出台“模拟审批”、“联审联办”、“代理审批”等实施意见。起草小城市培育实施意见,并由市政府发文施行。

3.扎实引进资源要素。通过申报争取,全市有9只计99.5亿元债券获批,比上年增加20.5亿元,列全省第一;有66只项目争取到中央补助奖励资金4.64亿元,13只海洋经济发展项目获得省财政资金5000万元;有36只项目列入省重点新增项目,获得追加用地指标9060亩,比上年增加3360亩。深入推进越商回归工作,全年共引进省外资金15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订实施“310”培育工程,即重点培育10大发展平台、10个重大项目、10家重点企业,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9个,命名市级集聚示范区28个,公布了10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预计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650亿元,增长8.7%,达到占GDP比重每年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的目标。

5.抓好物价粮食工作。积极开展“阳光价格工程”和“价格秩序规范年”活动,1-11月全市价格指数上涨2.0%,低于全省0.3个百分点,列全省第8位,预计全年可以完成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市完成早稻订单收购6.07万吨,完成粮食储备轮换10万吨;市区粮食批发市场项目按计划完成主体工程。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坚履职报告

1.产业结构有新优化。制订出台《深入开展“四推进”、“五倍增”行动加快建设工业强市实施方案》,抓好工业强县建设和“四推进”工作试点,并组织召开系列现场会推进落实;整合产业扶持政策,着力培育十大重点产品及产业链,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计2013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产值占比达到28%左右。

2.工业投资有新突破。围绕产业升级投资“1456”工程,编制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新三年建设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三百推进计划”、“双百技改”项目计划和“机器换人”专项计划,开展央(军)企对接等招商活动,推进项目生成实施。预计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020亿元左右,投资实绩位居全省第1位。

3.集约发展有新成效。构建完善“腾笼换鸟”和能源“双控”工作机制,全市累计11263家工业企业进行综合效益排序;调研制订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落实市区19家印染企业转型升级“一企一策”方案。全年累计淘汰267家企业的落后产能,节约标准煤55.64万吨,预计可以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能源“双控”年度目标任务。

4.两化融合有新推进。在全省率先制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两化”融合评估体系,积极开展“两化”融合示范试点,按期完成诸暨枫桥“智慧安居”试点建设;全市完成光纤入户能力覆盖91万户,城区基本实现光纤到户,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实现光纤通达。

5.服务企业有新举措。实行技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权限做到“应放尽放”;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举办“中小微企业服务日”专场活动,组建小微企业互助资金池,探索年审制转贷试点,全年累计发放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30.7亿元,受惠企业975家;成立企业服务中心和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深化开展机关干部“一对一”联系走访企业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市教育局局长

贺晓敏履职报告

1.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幼儿园提等升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走在全省前列。今年共投入资金2.22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所,新创和新晋省等级幼儿园27所,省等级幼儿园创建率达91%,省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95.6%。全年投资8850万元,改造100个幼儿园,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幼儿园达到园所安全工程要求。新上岗幼儿教师培训实现全覆盖,幼儿教师职称率达80.1%,持证率达86.6%。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5%,比上一年提高1.2%。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力度,农村与城市教育事业费投入比为1.25。制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投入1亿元开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全年创建成功省标准化学校104所,创建率达84%,列全省第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试点工作,市区试点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比例达应交流人数的15%以上。全市有23个乡镇通过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评估验收,创建率达25%。

3.推动职业教育对接服务发展。围绕地方经济转型升级这一主线,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为提高师生技能水平和社会成员的就业能力服务。全年共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2.1万人,培训企业职工17.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6.6万人,调整10个以上专业,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教育。全市有4个县(市)获省职业教育绩效考核优秀奖,共获财政补助2050万元,占全省的21%。全市已建立18个职业教育集团,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设了良好平台。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市选手共获12金12银9铜的好成绩,金牌数占浙江省代表队金牌总数的41.4%,蝉联全省第一。

4.推动高等教育扩容提质发展。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秋季顺利开学,在绍高校由7所增加到9所,列全省第四。在绍大学生达7.18万人,比上年新增1.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4%。镜湖科教园完成投资4.9亿元,累计投资达12亿元,入园学生1.3万人。绍兴文理学院3个一级学科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晓辉履职报告

1.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6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92家、市级及以上创新型企业148家。14家企业入围全省百强创新企业,入选数全省第二,新昌制药排名第一。新实施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03项(其中国家级计划项目159项、省级计划项目144项),新实施省级以上新产品项目747项,立项数和资金额均居全省前列。连续第九次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

2.深化科技对外合作。新引进中科院浙江数字内容研究院、浙江铭众生物医用材料与器械研究院、浙大网新·上虞科技园等创新载体29家。组织开展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绍兴行、第六届中国(嵊州)电机展览会暨高技术交易会、新昌西安科技洽谈会等对接活动22场次,实施科技合作项目116项。新签技术合同277项,完成技术交易额3.11亿元。38项成果获省科技奖,获奖数全省第一。

3.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增省级高新区2家,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市区高新区全覆盖。新增科技孵化面积13万m2、新增入孵企业145家,启动市区总计达50万m2孵化器建设工程。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9家,总数占全省五分之一;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9家,总数列全省第三。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通过验收。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12330”维权热线,启动专利“清零”行动。新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0家。1-11月,全市专利申请量21537件、授权量1418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2991件、授权量658件,至12月底均超全年目标任务。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97%。

5.开展科技惠民活动。扎实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九大行动计划,基本完成七大类34项建设指标和79个重点项目。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180名。新培育省农业科技企业23家、省农业科技企业研发中心10家。新实施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72个(其中国家级项目43项,省级项目11项)。科技文献平台提供下载的科技文献13.56万篇,服务企业及科技人员5538家(人)。组织地震应急演练2次,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5次。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文刚履职报告

1.全力维护民族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定期分析研究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部署开展“除隐患、保安全”冬春消防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做好天主教佘山朝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问题的突发性事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和宗教问题处理不当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2.积极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工作。由我局组织承办了“永利杯”2014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26个省(市、自治区)近16000人参与。由我市推荐的柯桥区福全镇乡村医生和锡琼与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峰分别荣获浙江省“最美基层民族干部”和浙江省“最美基层民族干部”提名奖。全年共审核少数民族成分的更改材料154份,按规定做好27名少数民族学生考生资格的审定工作。指导诸暨市、上虞区、嵊州市建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新昌县和越城区建立了少数民族联谊组,完成了全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网络全覆盖。对市直59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开展济困帮扶工作。

3.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推进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宗教场所评选工作。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和谐社会作贡献。全市各县(市、区)都有1处以上宗教场所作为当地的重要旅游景点;全市共培育炉峰禅寺心香大讲堂、大佛寺来共点等21处讲经传道场所,定期向社会和广大信众传播净化人心、和谐社会的理念;9月中旬开展了以“慈爱人间、宗教有为”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全市共募集善款100余万元,开展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活动20多场次,受益群众3000多人。四川雅安发生地震后,全市宗教界共为灾区捐款达52万元。弘扬绍兴佛教书法文化,在绍兴美术馆举办了释隆熙书法篆刻作品展,在柯桥区永兴寺举办全国性书画展并进行慈善拍卖,创办了《绍兴佛教》杂志。

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沈雄标履职报告

1.实行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共调处群众纠纷61749起。健全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体系,处置各类警情80.43万起,提供现场救助26万起,110接处警自动语音回访满意率96.64%。

2.深入开展打防侵财犯罪、打黑除恶、打击食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市共破各类刑事案件9146起,其中命案破案率100%,五类案件破案率98.95%。建立网格化巡防机制,组建1554人的巡特警队伍,布建治安视频监控11896只、智能卡口765套,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全市刑事发案控制在万人99.92起,其中侵财型案件同比下降10.42%。

3.深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群众工作的意见》,探索推行“一片一组、一区一警、一村一员”勤务模式。全市有7个派出所被市政府命名为“枫桥式”派出所。深化社区警务战略,新建社区警务站51个、巡逻警务站43个、流动警务站11个,全面加强了人口、行业等基础服务管理。

4.强势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实行全警上路、包干执勤,开展4次“越剑”系列整治行动,推进交通智能化一期建设,新建94套道路监控系统,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仅市区现场查处34.56万起,同比上升112.09%。在省测评中,市区重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分别达到95%和92.7%,均居全省第一。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监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3.71%、1.36%、5.37%和3.08%;火灾事故基本持平。

5.开展“护商兴绍”行动。推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双十二条措施,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警官制”,在59家驰名商标企业设立警企联络室,破获各类经济案件503起,挽回经济损失11.19亿元。“项目警官制”被评为“首届浙江全面小康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实施简政放权行动,取消5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2项,并推出网上服务中心,高效便捷为民服务。网站日均点击量17.8万人次,全年共办理民生事项24.8万件次,提供查询1524.6万人次,处理互动信息11179件次,发布资讯信息1.5万条,整体运行水平列全省地区公安网站前茅,排市级部门政务网站第一。

市民政局原局长

孙国平履职报告

1.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利。福利床位数达26306张,达到老年人口数的3.02%;完成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工程主体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整改隐患187处。开展创建活动,49个单位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敬老文明号”。城镇低保标准同比增长10.26%,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83%,医疗资金筹资标准达到人均11元,共支出医疗救助金6363.6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0.07万人次。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实现全覆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金和自主就业补助金,开展市区部分复退军人再就业服务工作试点,完成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实事扶企、实惠助残”主题活动,走访慰问残疾职工3300余名。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全市累计募得善款1.45亿元,支出善款1.13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81万人,受助学生数达历年之最。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成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12个,开展四大类民非单位直接工作,全市共有71家民非组织率先登记。成立绍兴市96345便民服务中心,开通统一服务热线,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优化基层服务,全市共建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2136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93个,整合4大类70项服务事项,全面开展“一站式”便捷服务。出台《绍兴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成社工人才专项培训任务。指导各地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市已有1310个村完成换届选举。

3.优化和拓展公共服务。加强殡葬管理,共建成生态墓地1986个,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6.4%,入葬率达50%,生态墓地绿化覆盖率达80%。指导新昌县婚姻登记处成功创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推进国家等级救助站创建工作,占全省上报总数的33%;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群众满意度98%以上。完成地名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各项功能模块的调试。助推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完成扶持项目208个。

市司法局局长

周骄德履职报告

1.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巩固深化传统调解,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召开第六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调解常态化的基础上,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普遍建立和进一步加强了医调会、校调会、交调会、家调会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人民调解案件调处成功率97.55%,专业调委会调解成功率97.11%。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措施,全市12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网格,LBS手机定位监管覆盖率达98%。市级集中式教育矫治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为零。

3.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达99.96%,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实现“沿街落地”,受理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0.5%。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执业监管,加大投诉查处,目前共受理投诉29起,已全部回复、处理。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出台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规划》,并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同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开展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验收通过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已创建了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6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5家。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王水君履职报告

1.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3%,完成293.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1.3%,其中市级增长5.8%,完成67.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0.8%;全市地税收入增长9.6%,完成245.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3%,其中市级增长4.7%,完成60.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0.3%。

2.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2.1亿元,增长12.0%,为年度计划的111.7%,其中市级完成73.2亿元,增长6.5%,为年度计划的111.8%。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全市及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用于民生支出分别为227.7亿元和44.9亿元,分别占同口径总支出的72.9%和69.1%。

3.社保基金收支保持平衡。会同人社部门出台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并轨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各类人群社保待遇提标工作,制订出台《市级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出台《绍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实施细则》;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66.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35.1%,其中市级39.4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1.3%;全市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06.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1.1%,其中市级35.2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1.8%。

4.“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活动精神,牵头制定出台《严控财政性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公务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加强动态监控,建立通报制度,全市和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预计下降7.1%和7.9%,为年初目标5%、4%的142%和197.5%。

5.财税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参与制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政策;牵头完善《2013年农业农村若干配套政策》,筹措落实资金1.5亿;整合完善市级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扶持政策,筹措落实资金8亿元;市本级选择袍江先行试点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改革。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发放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8.8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296%,惠及企业401家次。顺利推进涉税审批提速增效改革,“行政许可”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减少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邵全卯履职报告

1.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以“绍兴网上大学城”省市高校行活动、建立完善京沪杭绍兴籍硕博士联络站、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等为载体,积极为用人单位搭建平台,全市引进各类人才4.8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2%。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直接评价企业达363家;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作用,开展技能大练兵活动,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

2.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全市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交流会500余场,深入镜湖、袍江、诸暨等地开展“就业大篷车”进乡镇送岗位活动13期,缓解“招工难”与“就业难”问题;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1.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3%,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城镇登记失业率2.92%;召开全市推进大学

生自主创业工作会议,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在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1.04%。

3.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待工作。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9.7万人,新增15.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9.1%;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468.8万人,新增20.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60%;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分别新增10万人、8.5万人和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3.3%、113.3%和150%;完成全市33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增资214.8元。

4.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全市统一政策框架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提高医保待遇;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完成150万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工作,累计完成460余万张,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全省“一卡通”、城乡居民全市“一卡通”。出台《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并轨实施意见》,市区6.6万人完成并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6%。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双爱”活动,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2013年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获全省第二;畅通信访投诉咨询渠道,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群众诉求,信访接待受理量同比下降26.4%;全年开展书面审查企业4万余家,主动巡查企业8345家,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6%、144.4%;12333投诉咨询专线市本级累计受理量达21万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勇履职报告

1.保障发展用地。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全市共批准规划调整方案185个,调整项目(地块)1782个,面积48845亩;中心城区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解决了市区迪荡湖整治等51个重点项目1809亩用地空间。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全市全年共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7821亩(耕地18486亩),占全省的10.7%(13.2%)。筹措落实市本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000亩,保障市区项目顺利落地。

2.保护耕地资源。完善推进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政策,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省政府考核,成绩良好。大力推进“812”土地整治工程,全市全年新增耕地1.41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万亩),连续16年实现占补平衡。完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成38.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诸暨、上虞、嵊州等地开展全国示范县创建。

3.推进集约利用。成功创建为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市,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市,并获得1500亩用地指标奖励。成功列为全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着手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全市全年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462亩,盘活存量土地15109亩,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加强执法监管。建成并完善全市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绍兴试点模式”已向全国推广。积极参与“三改一拆”行动,加强日常执法动态巡查监管,高压严打违法用地行为。全市全年共组织巡查3万余次,拆除违法用地9215宗。全市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耕占比为3.46%,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实现“个位数、零问责”目标。

5.加强地矿管理。出台年度地灾防御方案与应急预案,共组织2731人次参加防灾应急培训。组织做好台风梅汛期间地灾预警和应急排险工作,实现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不死人、少伤人”目标。全市全年投入5578万元资金,对30处地质灾害点进行搬迁避让,对99处地质灾害点开展治理,对150处隐患进行应急排险,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加强石料矿产开发管理意见,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积极推进“四边三化”工程,深化绿色矿山创建,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134家,建成绿色矿山18家。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伟仕履职报告

1.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制定《绍兴市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治理计划,组织开展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城市扬尘、垃圾和秸秆焚烧等综合治理,查处涉及大气污染行为2139起。推进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109家印染企业800余台定型机“煤改气”改造。完成1800余台印染定型机废气深度治理。联合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

2.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开展“治气、清水、净土”三大行动,推进全市四大行业共426家印染企业、193家化工企业、27家造纸企业、22家制革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对55个“清水工程”水质断面、70个地表水断面和4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和通报,1~11月在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绍兴获得优秀。全市1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位实时联网监测。完成2013年“四边三化”任务,市、县联动开展“双清”集中整治月活动。

3.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处置。全面推行市区工业污泥“五统一”规范化处置模式,启动16个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完成15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双达标”创建工作,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100%。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行局领导带班值周夜查、巡查制度,强化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全市性专项执法大检查16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42起,行政罚款2400余万元,责令停产203家。开展针对袍江、镜湖偷倒工业污泥专项行动,查获镜湖“7.09”、“7.26”刘耸立等3个偷倒印染污泥犯罪团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环境案件22起。

5.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对全市146个减排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实施按企业经济效益排序削减排污指标,对减排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严控高污染、高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1539个,否决项目193个。完成11家电厂29台锅炉的炉外脱硫和12家电厂37台锅炉的脱硝改造,启动18台锅炉的炉外脱硫和14台锅炉的脱硝工程建设,完成规划保留的5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503家、刷卡排污系统344家,实现占全市总量85%以上的工业废水排放行为的有效管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旭波履职报告

1.完成保障性安置工程建设任务。今年全市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6833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70.58%,其中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224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13.49%;竣工10856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55.08%;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4户,完成目标任务的202.5%。另外,选择在绍兴天下、蜂场姜家园、快阁苑、袍江康宁苑、丹桂公园等五个不同类型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

2.完成全市“三改”工作任务。今年全市“三改”项目累计改造完成建筑面积1031.19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数的245.52%。其中:全市旧住宅区改造完成建筑面积313.71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完成建筑面积210.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完成建筑面积507.28万平方米。另外,今年道路桥梁大(中)修、背街小巷整治、城区排涝整治、路灯消暗改造等十五类54只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按计划完成。

3.完成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任务。今年省下达的6项任务指标提前并超额完成,其中:市区新增专用停车位972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14.4%;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32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20%;老城区减少影响交通功能的路面停车位726个,超过10%的减少率达到28%;全市公共自行车投放5700辆,完成目标任务的114%;环城西路北延伸已打通并通车,完成打通1条断头路的目标;改善城市道路拥堵点10处已全部整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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