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患“两癌”妇女可申请救助

日期:2014.03.08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关键词】 绍兴晚报 

【地址】 地址1

【来源】 绍兴晚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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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丁建剑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作为“三八”节的一项特殊礼物,全市范围内农村患“两癌”妇女可申请救助。

此次的救助对象为:在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妇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凭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治疗发票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申请救助。救助标准为,在治疗过程中每例资助10000元。项目预计全年救助30人,持续时间为两年。

自2009年7月以来,全国妇联与卫生部共同实施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但在项目实施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三八”节之际,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联合市慈善总会、市卫生局、市妇联为广大农村妇女送上节日礼物,推出万丰奥特“阳光母亲”慈善项目,按照“新农合报销一点,个人承担一点,慈善基金救助一点”的原则,切实解决部分贫困妇女的“两癌”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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