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寨货泛滥

日期:2014.04.27 点击数:0

【类型】报纸

【副篇名】企业“打假”被逼“上山下乡”

【关键词】 天天商报 

【地址】 地址1

【来源】 天天商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康帅傅”“娃恰恰”“周住牌”……配上知名品牌“康师傅”“娃哈哈”“雕牌”的类似包装,这些山寨货足以以假乱真。假冒伪劣商品近年来被大量销往农村,迫使维权企业不得不调整“打假”策略,开始上山下乡。受文化水平的限制,一些地区甚至出现被诉者抱团对抗法院的现象。知识产权保护在农村的“无奈”局面亟须得到解决。

据了解,制售假冒商品的生产窝点一般比较隐蔽,查找假冒源头难度大,源头打假的实际效果并不好,因此很多知名企业都逐渐调整了打假策略,将目标下移到终端销售商户。

除了基础设施不发达,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迪虎认为,在乡村高发,还是因为这些区域的总体消费层次不高,缺乏基本的辨假意识与能力;乡村中小超市受资金所限,再加上业主的自身素质不高,个别经营者甚至抱着侥幸心理,为牟利,明知是假冒产品仍予以进货销售。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知识产权概念,很多被诉中小超市业主更换登记经营者或转移经营场所,企图逃避责任,甚至还出现多个超市业主“抱团”对抗法院的事件,个别案件发生被告殴打原告代理人的事件。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恩认为,虽然政府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农村地域广阔,政府执法力量跟不上。

“一些知名企业拥有专业的打假队,但维权成本高。很多时候制假窝点打掉但却得不到很好的补偿。”刘恩说,尤其是中小企业保护知识产权面临能力不足、成本高的困境,打假积极性不高。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帅国珍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就应该加大侵权的惩处力度,让侵权者无利可图,比如提高赔偿额度等。

有专家认为,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提高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改变人们为图物美价廉而热衷于买盗版商品的习惯;通过宣传教育,让中小超市经营者理性对待诉讼。

“其实很多维权企业不是为了赔偿款,而是希望被告意识到错误的行为,停止侵权。因此,被诉的中小超市业主首先要冷静分析,积极查对。如果的确存在侵权行为,应及时停止销售,并积极与原告沟通,取得谅解;即使认为未侵权,也应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抗辩证据,如实向法院陈明情况。”杨迪虎说。

刘恩认为,根据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但是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调合作,创新“打假”模式,同时给予中小企业维权更多支持。他还提出,聘请专业的打假队,用打假后产生的赔偿金来支付打假人员的报酬是中小企业目前最好用的“打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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