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卫生创强工作昨通过专家组考核

日期:2009.11.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关键词】 绍兴卫生 

【地址】 地址1

【来源】 天天商报

【入库时间】2015.02.11

【全文】

□记者 章建坤 实习生 钱瑛

商报讯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如何?医疗保障制度是否完善?昨天上午,在绍兴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反馈会上,省卫生强市创建考核组专家对我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专家组认为,绍兴市卫生强市创建工作已符合浙江省卫生强市标准的要求,建议省考核办推荐绍兴市为“浙江省卫生强市”,报省政府命名。这意味着绍兴将成为首批“浙江省卫生强市”的一员。

我市自提出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以来,以“改善民生,办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卫生强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卫生事业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卫生事业发展综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据了解,我市在不断完善扩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先后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连续3年稳定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达到95.21%,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

为了让老百姓方便看病,看得起病,我市对困难人群医疗救助明显加大。2005年,市区设立了绍兴市惠民医院,2007年建立了事前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住院“零首付”,并全面启动母婴保健工程,实施“六免三补”。

我市在推进卫生强市创建中,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08年,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66岁,处于全省先进水平。2008年11月,省公卫办、省卫生厅以我市卫生强市创建工作为样本,进行了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试评,对我市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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