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农村住房保险10万农户受益

日期:2014.02.01 点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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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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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截至11月底,我市财政部门今年支付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达41万元,越城区10.2万户农户受益。

自2007年始,我市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以农户的住房为保险标的,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完善农村救灾保障机制,为提高农户抗灾能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每户农户每年保费标准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财政补助4元。截至2014年,省、市财政已共为越城区10多万户农户支付保费补贴442万元,占保费总额的68.8%。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来,已累计为越城区519户受灾农户的583间倒塌农房支付住房保险赔款284万元。今年3月5日,东浦镇鉴湖村严某某家因火灾导致房屋坍塌,因集体投保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最终获得了保险赔款1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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