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打烊后,POS机直接放在了收银台
“内鬼”:没这个机会,可能一切都不会发生……[绍兴网-新闻中心]

日期:2015.10.15 点击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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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9·08”系列性银行卡被盗刷专案作了披露,这起历时20多天的盗刷案终于真相大白。随后,记者又赶赴绍兴市看守所,采访了这起案件中的余某、张某等犯罪嫌疑人,还原整个大案的来龙去脉。

100多人的银行卡遭盗刷,涉案金额300多万元

今年9月8日,越城区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接到市民谢某的报警,称其工商银行卡里有9800元在9月6日23点被盗刷。这是警方接到的第一起报案,越城警方为此成立专案组,开始侦查。随后,被盗刷的市民越来越多,迅速上升到30多起。在众多银行卡消费中,警方发现受害人均在“Uncle5”餐厅刷卡消费过。

鉴于案情复杂,绍兴警方加大侦查力度,成立由市公安局和越城区公安分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并建立了名为“掘地三尺”的专用联系群。经排查,曾在“Uncle5”餐厅工作过的“苗山栋”有重大作案作案嫌疑,他与一个叫“陈怡红”的人交往密切。最终,警方挖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苗山栋”真实身份姓余、“陈怡红”真实身份姓张。通过这两人,警方又锁定了重庆人段某。

10月1日,国庆节当天,专案组26位民警兵分三路,赶赴重庆、苏州和杭州淳安三地。2日傍晚,专案组指挥部下达集中抓捕指令,三地抓捕同时进行,段某、张某和余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缴获了POS机、复制银行卡设备和空白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从第一起报案,到犯罪团伙被捣毁,经历了20多天。

“这20多天特别漫长,只要案犯没有抓到,我们就睡不着,因为每天不断出现被盗刷的情况,涉案人数和金额不断上升,给我们带来了巨大压力和考验。”专案组有关民警说。

据了解,此案涉及受害群众100余名,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子虽然破了,对个别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还在进行中,还有部分民警依然在全国各地艰苦奋战,努力追赃。

从杭州赶到绍兴“考察”,安排“小马仔”潜伏“Uncle5”

余某是杭州人,1983年出生。早些年,他在监狱服刑时,与1978年出生的杭州人张某相识。出狱后,余某曾在饭店送货,由于饭店关门,他的货款收不回来,结果欠下了不少债务。“今年初,张某找到我,让我跟他一起赚钱,到时会给我10万元好处。那时因为欠了债,就答应了他。”余某说,“所谓赚钱,其实就是到店里打工,然后趁机把POS机偷出来,改装后再放回去,从而盗取客户的银行卡信息。”

今年5月,余某应聘到杭州一家饭店打工,当时就曾把饭店里的POS机偷了出来,一个小时后,他又把POS机带回了店里。不过,那时盗刷的金额较小,并未被警方发现。之后,他也没再去上班,一直等着张某的再次安排。

今年6月7日,余某拿着张某给他的一张假身份证到绍兴金帝银泰城的“Uncle5”餐厅应聘,身份证上的名字为“苗山栋”,1991年出生,河南人。在该店填写了应聘表后,余某当场被录用,并从第二天起开始上班。到“Uncle5”餐厅打工,余某称完全是张某安排的,他只能算是张某的“小马仔”。

对此,张某回忆说:“因为绍兴离杭州比较近,我们过来比较方便,安排余某到“Uncle5”餐厅打工前,我曾从杭州赶到该店“考察”,发现这家店的生意特别好,刷卡的顾客不少,还留意了该店的POS机等情况,于是决定让余某进店潜伏。”

“如果餐厅打烊后把POS机锁起来,我根本偷不出来”

在店里打工期间,余某跟其他同事一样,居住在职工宿舍。因为提供的假身份证为河南人,余某不得不说自己是河南人,可身为杭州人的他说话没有半点河南口音,身边的河南同事对此曾提出质疑,不过最后也就笑笑了事。

由于余某有餐饮业从业经验,加上他性格温和、工作勤奋,他很快从一名跑菜工提升为餐厅服务员。从这点看,门店管理人员对余某还是很赏识的。

在勤奋工作之余,余某始终没有忘记张某的提示,一直在找机会盗窃POS机。细心的余某发现,每天打烊后,店内的POS机就摆放在收银台上,并没有专门保管起来。一天晚上10点多歇业后,余某又偷偷回到店里,把收银台上的POS机偷走,然后交给已在酒店等候的张某。第二天上班前,他又把POS机放回了收银台。7月13日,余某再次把这只POS机偷出并交给张某,然后又悄悄放回原处。这一切,店里无人发现。

7月15日,余某以爷爷过世为由选择了辞职,当时他连工资都没有结。临走时,门店经理不知背后实情,见余某平日表现不错,还自己拿出钱给余某当路费。辞职后,余某回到了杭州老家。到9月底,余某拿到了张某给的4万元好处费。

很快,银行卡被盗刷的消息在网络传开来,余某看到后感觉越来越害怕,他于是又回了趟绍兴,趁“Uncle5”打烊后溜入店内,偷走了考勤机。“考勤机上有我的指纹,我想销毁这一证据。”余某说。然而10月2日晚上,警方找上了门。那时,余某还在张罗饭菜,因为第二天要办新屋喜酒。

“我去应聘时,如果店里对我的身份证审查严格些;饭店打烊后,如果能把POS机锁起来,我根本偷不出来,也许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余某说着说着,低下了头。

“受害人制作的统计表,我都不敢点开去看”

张某回忆说,余某第一次把POS机偷出来时,他花了1万元从广东请人对POS进行了改装。第二次把POS机偷出来后,他再把盗取的客户银行卡信息读出来,一共盗取了500多名客户的银行卡信息。之后,他把这些信息发给了网上认识的重庆人段某。

张某和段某,两人去年下半年在广东见过面,曾一起讨论过如何赚钱。有过信用卡诈骗前科的段某,就向张某提议干这一行来钱快。“当时段某让我去饭店等地方打工,然后趁机偷出POS机,我有些害怕,这才叫上了余某一起干。”张某说,“盗取了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后,我把信息发给段某,由他复制银行卡并进行盗刷,盗刷所得再由他打入我指定的银行卡上,两人约定五五分成。”

张某说,他只是冒着赌一赌的心态,想发笔小财。想到国庆期间警察也要休息,于是与段某达成共识,在国庆前夕进行疯狂盗刷,好好干一场。拿到盗刷的钱后,他一边挥霍一边赶往苏州游玩,还准备把自己的小轿车换成奔驰,没想到很快就被赶来的警察抓住了。

在盗刷银行卡的这段时间里,张某称他时刻都在关注网上“银行卡被盗刷”的新闻报道,知道受害人组建了微信群。“受害人制作的统计表,我都不敢点开去看,心里异常紧张,知道数额越大后果就越严重。现在被抓了,反而不紧张,完全释然了。”张某说。

面对记者,张某说自己是浙江人,这张脸还是要的,希望不要拍正面照。“很后悔,儿子只有5岁,现在我进来了,无法陪伴他的童年。”张某的忏悔太迟了一些。

采访末了,张某还让记者补充一些提醒,他说:“POS机改装太容易了,要避免银行卡被盗刷,背后问题重重,这是技术层面的问题。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我觉得还是少用银行卡刷卡消费。”

■新闻延伸

客户可起诉银行挽回遭盗刷的损失

国内类似官司基本都以胜诉收场

这起银行卡被盗刷案终于破获,但对于广大受害人来说,他们焦急不安的心情尚未结束。被盗走的金额到底能不能追回来?如果追不回来,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是他们最为关心的。

从受害人组建的微信群看,涉及的银行有近20家,其中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被盗客户金额较大,涉及信用卡和储蓄卡。这起案件发生后,各大商业银行应对态度各异,有的积极行动,向客户发出风险提醒,建议客户及时修改银行卡密码或换卡,有的银行还允许被盗刷的信用卡客户暂时不用归还欠款,待公安机关查清案情后再处理,但更多银行则保持沉默。

我市法律界人士说,刷卡消费已是一种趋势,银行卡被盗刷的现象并不少见,基本上是不法分子盗取了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再复制卡进行盗刷。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会将追赃款移送至法院,法院根据实际金额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当然,公安缴获的赃款和实际被盗刷的金额会存在差距,因此受害人还是会有损失。此外,一些没有侦破的案件,受害人可以起诉银行挽回损失。目前,国内各地类似的官司并不少见,基本以受害人胜诉收场,但各地法院判决银行担责比例不一。

律师介绍,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这说明保障储蓄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是银行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另外,市民在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双方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该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第三人持伪造的银行卡通过ATM机、POS机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说明银行制作的银行卡存在其真伪不能被ATM机和POS机识别的缺陷,这也意味着银行未能履行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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