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为迎接9月20日第10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的到来,一部讲述农村道德“小人物”的大型现代越剧《德清嫂》将于9月18日、19日登上国家大剧院。
这部戏由浙江省德清县委宣传部、德清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越剧院联合出品,讲述了一位农家大嫂抚养一对孤儿的动人故事。
据介绍,此次晋京演出的是由杭州越剧院谢群英、陈晓红、徐铭三位“梅花奖”得主领衔的“明星班”。同时,《德清嫂》还特设了一个由德清民间越剧爱好者组成的“草根班”,她们本着“演德清嫂、学德清嫂、做德清嫂”的目标,将在农村、社区巡演百场。
“两套班底的设置既满足大型演出任务的需要,又满足了农村百姓的文化需求。”德清县文广新局局长姚明星说。
德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林华说,近年来德清县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用善行义举书写爱的真谛。《德清嫂》就是以当地的民间道德楷模为原型。在“德清嫂”身上,可以看到许多道德模范人物的影子,如勇救21名落水者的钱素春、替夫还债10年的蒋引娣、捐肾救夫的封丽娟等。“这是一曲母爱的颂歌,这位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有着慈母的大爱,她引导着人们向善向美。”张林华说。
千年古城绍兴将于9月10日拉开“绍兴乌篷船风情旅游月”的帷幕,活动将持续至10月7日。本次活动以“乌篷船”为主题,推出极具绍兴特色的三大游线——东湖线、内河线、环城河线。
东湖线以素有“天下第一水石大盆景”美誉的东湖为核心,游客在此可坐乌篷船探“仙桃洞”“陶公洞”等神秘水洞,亲历“坐井观天”“空谷传音”的自然奇观;还可观赏水乡渔民巧用鸬鹚捕鱼的场景;在货郎船上体验“水乡购物”的乐趣;或边品尝绍兴黄酒和茴香豆,边欣赏鲁迅笔下的“社戏”,充分感受旧时水上人家的日常生活。
活动期间,景区将开设“水乡集市”,游客可在集市内的沽酒坊,亲自开坛吊酒,或观看乌篷船、木莲豆腐的现场制作,也可动手折元宝、扯白糖,体验绍兴的传统民俗。9月11日,东湖青石山还将举行千年“开宕”仪式,再现古代开采石矿前的祈福传统。届时,“矿主”“矿工”将献上由猪头、熟鹅组成的“福礼”,并邀请游客共饮“散福酒”,吃“散福糕”,原汁原味的古老仪式既有趣又独特。
内河游又分成三路:一路、二路侧重于古城老街,游客可坐乌篷船游览,置身于粉墙黛瓦和清澈河水组成的真实水墨画卷中;离船登岸后逛仓桥老街,浓浓的水乡情韵扑面而来;第三路的精华则为鲁迅故里和宋代沈园;鲁迅故里有鲁迅笔下的百草园、三味书屋、咸亨酒店等,极具历史感;而800年的“宋代名园”沈园,重点在夜游上,在景区游客拿着获赠的宋代钱币逛宋代夜市,还能在双桂堂欣赏堂会,非常精彩。
环城河线以稽山公园为往返点,途经鉴水苑、治水广场、风则江廊桥、百花苑、迎恩门、河清园、都泗门,绍兴古城的千年历史变迁历历在目。夜晚,稽山公园的灯光秀更将船影、灯影、水影完美融合,带给游客如梦如幻的视觉享受。“旅游月”期间,除了享受乌篷风情,游客还可前往会稽山的大禹陵参加祭祀活动,去“书法圣地”兰亭赏墨宝,体验饮酒赋诗的名士风范。或去绍兴黄酒城品尝特色黄酒宴。游客可在古典音乐中品美酒、尝越菜,享受一场融视觉、嗅觉、味觉于一体的盛宴。□新民晚报
本报讯 5月12日,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4年前,他在莘县滨河兰亭交全款买了一套楼房,交房合同上标明交房日期是2012年10月,但现在房子却还只是一个框架,并且现在已停工,他多次找开发商,但开发商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希望关注小区五六百户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13日联系了莘县住建局,该局14日对此事做出书面答复:“针对有购房户反映滨河兰亭的情况,我县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开展了情况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莘县滨河兰亭小区项目位于莘县甘泉路老电厂院内,由莘县正泰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其中有3栋楼施工进度非常缓慢,超过了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目前我们正与开发单位积极协调,督促开发企业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尽快组织建设,早日竣工,尽快交房。同时积极引导购房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高 崇
莘县讯 近日,莘县住建局捷报频传,县行政服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楼、第二人民医院专家公寓楼三项工程获得聊城市2010年度优良工程,滨河兰亭10#住宅工程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这标志着莘县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高。
今年以来,莘县住建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杨善洲精神深化创先争优,促进继续提升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有效落实建筑节能检测制度,切实规范住宅质量保修和投诉处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居住满意度,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滨河兰亭10#住宅工程“省级文明施工现场”的成功创建,充分说明莘县建筑业管理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省建设厅、建管局有关处室、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莘县住建局按照创建要求,组织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等400多人,在滨河兰亭10#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召开了“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县住建局安全、质量监督站负责人通报了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滨河兰亭10#楼项目经理左银宽就创建“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做法和经验作了典型交流。观摩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莘县滨河兰亭在建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现场,考察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为创建滨河兰亭“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施工公司按照省级创建标准,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成立了以分管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项目经理承办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公司经理王朝凤为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公司及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做到目标层层分解,保证措施层层落实。三是领导重视,安全投入有保障。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小组,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四是强化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公司负责人、分管副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并全部取得了省建管局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五是强化安全技术管理,严控重大危险源。工程开工前,技术工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了具有全面安全技术措施的整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工程、塔吊、临时用电等,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于克 高建涛